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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JZH(QT)-2026-05号
二、项目名称:******委员会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标项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线路1:嵊泗、枸杞(5天) 报价:3000元/人 | ******有限公司 | 浙江省嘉兴市斜西街三建公司 3-101 |
2 | 线路1******居(5天) 报价:3000元/人 | ******有限公司 | 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路 53 号 |
3 | 线路1:千岛湖(5天) 报价:3000元/人 | ******有限公司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宜文苑 8 幢 1601、1603 室 |
4 | 线路1:福建厦门(5天) 报价:3000元/人 | ******有限公司 | ******街道广宜文苑 8 幢 1605-1 室 |
5 | 线路1:安徽(5天) 报价:3000元/人 | ******有限公司 | 嘉兴市建国中路 611 号港澳商城 E 幢 308 室 |
6 | 线路1:新疆(8天) 报价:8890元/人? | ******有限公司 | ******街道环城西路中山桥堍南侧汇丰商务写字楼 B701 室 |
7 | 线路1:吉林(6天) 报价:5160元/人? | ******有限公司 | ******街道环城西路 793 号 |
8 | 线路1:青海(6天) 报价:5500元/人 | ******有限公司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勤俭路 47 号九层全部南 2 号 |
9 | 线路1:金华:磐安、武义(5天) 报价:3000元/人 | ******有限公司 | ******街道越秀路大陆世嘉 303-306 |
线路2:江西上饶(5天) 报价:3000元/人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委员会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标项一) | 线路1:嵊泗、枸杞(5天) | 详见采购需求 | 按采购文件中业主指定时间出行。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 详见采购需求 |
2 | ******委员会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标项二) | 线路1******居(5天) | 详见采购需求 | 按采购文件中业主指定时间出行。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 详见采购需求 |
3 | ******委员会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标项三) | 线路1:千岛湖(5天) ? | 详见采购需求 | 按采购文件中业主指定时间出行。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 详见采购需求 |
4 | ******委员会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标项四) | 线路1:福建厦门(5天) | 详见采购需求 | 按采购文件中业主指定时间出行。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 详见采购需求 |
5 | ******委员会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标项五) | 线路1:安徽(5天) | 详见采购需求 | 按采购文件中业主指定时间出行。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 详见采购需求 |
6 | ******委员会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标项六) | 线路1:新疆(8天) | 详见采购需求 | 按采购文件中业主指定时间出行。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 详见采购需求 |
7 | ******委员会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标项七) | 线路1:吉林(6天) | 详见采购需求 | 按采购文件中业主指定时间出行。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 详见采购需求 |
8 | ******委员会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标项八) | 线路1:青海(6天) | 详见采购需求 | 按采购文件中业主指定时间出行。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 详见采购需求 |
9 | ******委员会2026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标项九) | 线路1:金华:磐安、武义(5天) | 详见采购需求 | 按采购文件中业主指定时间出行。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 详见采购需求 |
线路2:江西上饶(5天)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委员会)
地??? 址:?嘉兴市南湖区
传? ?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崔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
质疑联系人: 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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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521室
传? ? 真:?0573-******
项目联系人(询问):曾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质疑联系人:万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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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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