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荣昌高新区板桥园四号安置房临时用电改正式用电工程(三期)已批准建设,比选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1建设地点:荣昌区。
2.2工程内容:新增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4台、10kV一二次融合型环网柜(二进四出)1台、新建电力电缆约3140米、送配电装置系统(环网柜)等。
2.3比选范围:包括所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所示全部工程,具体以比选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 期: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能源局(原电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许可类别包含:承装、承修、承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4.1 凡有意参加竞选者,请于2025年 7 月 16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下载本比选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文件、答疑、补遗、图纸、比选控制价等竞选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竞选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竞选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选人自负。
5.1竞选截止和开标时间:2025年 7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竞选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 7 月 22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
5.2竞选和开标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竞选文件,应当拒收。
比选人:******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灵方大道19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昌龙大道320号2-2
联系人:江老师
方式一:电子保函入口
方式二:保证金账号
银行名称******有限公司荣昌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2025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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