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机电工程检测澄清及答疑文件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机电工程检测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特别提醒及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若被认定具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行为,或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采取以下一种或两种方式进行处罚:(一)给予没收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二)禁止其一定期限内(最多三年)参与招标人项目投标。
投标人须对所提供业绩、获奖的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发生异议投诉等,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或******委员会或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做出的对其不利的结论,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于其自身的后果。 1).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2).提供证明材料不齐全且对投标人有利的; 3).提供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且对投标人有利的;4).所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有效证明业绩或获奖的真实性或有效性; 5).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6).不配合提供证明材料的。
2.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资格后审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递交,开标等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1.清单”二、机电工程现场检测”第4项“机房防电磁干扰测试(全线,含隧道,包含但不仅限于检测项目开项,满足初期运营评估需要)”描述不清楚,单位和数量不清晰。
设备机房电磁干扰检测对象主要针对车站内的通信、信号机房及独立电源室等,和隧道无直接关系,请核实。
答:本次设备机电房电磁干扰检测单位为“项”,该项检测为总价包干,即包含所有需要检测的机房数量,检测数量要满足初期运营评估需要。
2.设备机房电磁干扰的单位一般为“间”,数量为机房实际数量,需明确需要检测的设备机房具体数量。
答:本次设备机电房电磁干扰检测单位为“项”,该项检测为总价包干,即包含所有需要检测的机房数量,检测数量要满足初期运营评估需要。
3.清单”二、机电工程现场检测”第7项中“地电位梯度检测”的检测频率描述为“地铁周围有管道平行或交叉处”,单位和数量为“1组”,其具体检测数量无法确定。请明确需要进行地点位梯度检测的点位数量,单位宜为“点位”,数量为实际数量。
答:单位“组”等同于“项”,该项检测为总价包干,包含全线所需要“地电位梯度检测”的部位,检测数量要满足初期运营评估需要。
4.清单”二、机电工程现场检测”第7项中“钢轨对地过渡电阻及纵向电阻测试”的单位数量描述为“1组”,其描述无法准确定义工程数量。若为全线检测,其单位宜为“km”,数量为上下行公里数之和。
答:单位“组”等同于“项”,该项检测为总价包干,包含全线的需要检测的部位,检测数量要满足初期运营评估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