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高新区云羿宁波工业互联网产业园项目 已由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名称:宁波高新区云羿宁波工业互联网产业园项目
项目类型:工业用地
项目概况:招标总建筑面积276288.88平方米
项目地址:宁波国家高新区,东至新梅路,南至陈渡界北二河,西至剑兰路,北至扬帆路。
标段划分:1个。
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工业项目的物业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须与学信网查询一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存在以下情况:目前仍在其他前期物业管理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16:00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供报名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2)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请有意向购买招标文件者将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供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和邮寄地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汇款凭证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提供报名资料的电子邮箱。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和邮寄地址)及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便及时反馈信息。若有变更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代理)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银行宁波镇海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802-000368
注: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公对公转账形式)。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5年7月21日16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到******有限公司账户。
******银行宁波镇海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802-000368
咨询电话:0574-******。
特别提示:(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可简称),未注明项目名称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2)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银行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可简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宁波高新区广贤路******服务中心南楼二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扬帆路1678号4幢3楼
联系人:王瑜
电话: ******
招标代理人:******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孔佳钰
电话:0574-******
监管机构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