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城厢区樟林软件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d地块厂房无尘车间装修工程(21、22、25、26#楼)(以下简称:“本项
******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城厢区樟林软件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d地块厂房无尘车间装修工程(21、22、25、26#楼)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百润杰招2025-012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1 | 城厢区樟林软件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d地块厂房无尘车间装修工程(21、22、25、26#楼) | 1项 | 300000 | 建筑业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其他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或资质证书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 附件 3-4 证明材料)形式提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文件需加盖公章);
(2)邮箱报名:即供应商用邮箱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12.磋商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366号国资大厦22楼开标室。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3.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人民政府网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10个日历天。
******有限公司
******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c栋25楼
邮编:351100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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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镜浦路12号3层
邮编:351106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88 6012 3256
代理机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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