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MC2025CG010号
******公安局交管大队考试中心科目二考场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更正为“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不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服务要求高,专业性强,不适宜预留份额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三章评审办法中技术参数响应性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进行评审,带星号★参数满足技术参数标准的,每满足一项得3分,共10项,共计30分。注:采购需求中的指标项,如若包含多个子项指标,则该指标项内所有子项指标均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要求才能得分。”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三章评审办法中项目团队能力更正为“项目团队拟派项目经理(1人)具有软件设计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相关证书,提供一个证书得8分,满分8分;2、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相关证书或计算机技术专业(中级及以上)相关证书,提供一个证书得8分,满分8分;注:①上述各类型证书,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要求开标时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②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本项目团队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
4、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中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更正内容,具体详见附件。
5、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3月26日17:30。
6、本项目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4月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3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采购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公安局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仁和路与五里河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0558-7820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警官、梁工
电 话:******、******
附件